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效期是永久的;可以在继承开始后,按照遗嘱的分配继承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3种观点: 遗嘱继承,没有规定一定要在什么时候继承遗产,但是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时效的时间为3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能再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 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遗嘱有效期为永久。只要遗嘱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那么其效力会在立遗嘱人死亡之后开始生效,不会存在失效这一问题,继承人随时可以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只要立遗嘱人不进行变更或者撤销遗嘱永久有效。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3种观点: 遗嘱继承,没有规定一定要在什么时候继承遗产,但是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时效的时间为3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能再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 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1种观点: 遗嘱的生效时间一般为遗嘱人去世之时。遗嘱是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在遗嘱人死亡时具有法律效力,是法律上有效的法律继承文书。如果接受的遗嘱包括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属于赠与,受赠人在知道遗嘱后两个月内可以选择接受或放弃继承遗嘱,如果超过两个月属于自动放弃继承财产。合法的遗嘱才会发生法律效力,会导致按照遗嘱内容处分遗嘱人遗产的法律后果。不同种类的遗嘱效力有所不同,公证遗嘱效力最强。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2种观点: 遗嘱继承,没有规定一定要在什么时候继承遗产,但是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时效的时间为3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能再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 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遗嘱有效期为永久。只要遗嘱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那么其效力会在立遗嘱人死亡之后开始生效,不会存在失效这一问题,继承人随时可以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