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要合理计划,理性消费。根据家庭或个人实际需求,预先拟定购物清单、查找信誉商家,货比三家再出手,切忌冲动消费。一些消费者往往在“爆款秒杀”“巨惠特卖”的诱惑下,生怕错失良机,却忽视实际需求和比价的必要性。在“双十一”过后,盘点自己的所购商品时就会发现,其中一部分商品属于不必要的购入,有的还陷入退货难的窘境,或遭遇商家设置的价格陷阱。2、提前咨询,知晓规则。关注相关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变动及促销规则,不要盲目支付定金。根据《民法典》规定,“定”和“订”字区别很大,定金一旦支付,不可退。下单前要确认商品是否属于“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范围。3、要选择正规的网络交易平台。尽量选择经营规模较大、信誉度等级较高、口碑较好、交易量大、消费者评价较高的电商。不要轻信网络引擎的搜索结果,更不能轻信和点击来源不明的网址链接。从以往投诉来看,通过网络引擎的搜索找到商家并购物,发生货不对版、付款后被拉黑的情况较多,而通过正规的交易平台购物,即使发生纠纷也能迅速解决。4、不要轻信网站宣传。网络虚拟信息和线下体验存在差距,如果有条件,应先到实体店进行体验后再下单。5、要注意了解并明确商家对于优惠活动的种种前置条件,而对于“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定金恕不退还”等不合理条款要坚决予以抵制。有四大类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一是消费者定制的商品是鲜活易腐的商品是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是交付的报纸、期刊。6、要注意网络交易安全。不要在没有任何资质认证的网站下单,更不要轻易相信对方以任何理由要求直接转账至私人帐户,以及通过发给付款链接页面以及扫二维码等方式进行付款。7、特殊物品要考虑选择快递保价或购买运费险。8、要预留好快递时间,先验货再签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购物网站上的商品广告由于其并不包含商品的详细信息,只是希望消费者点击以了解更多,与传统的商业广告并无二致,故应属于要约邀请。因为网络购物订单包含了买卖合同的必备条款,订单应该理解为要约。卖家审核确认,代表卖家已经就合同的履行已经进行了评估,合同能够进行履行,才能代表双方买卖双方达成合意,应视为承诺。因此,卖家审核确认订单时网络购物合同才成立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七条 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
第3种观点: 网络购物纠纷首先消费者可以在网络进行投诉,也就是可以在买该商品的平台进行投诉。很多第三方买卖商品的平台都有一个投诉页面,消费者可以点击进去进行投诉。又或者消费者可以直接去到当地的消费者保护协会进行投诉,也可以拨打消费者投诉热线12315进行投诉。一、网购在哪里投诉最有效?1、向交易平台投诉。2、向消协投诉。3、向快递公司投诉。4、向12345投诉。二、消费者在投诉时应注意什么1、消费者在购物时,首先要向销售方索取、信誉卡、包修卡、产品说明书等凭证或收据,并当面检查是否填写清楚所买物品的品牌、价格。2、其次,要了解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权利。3、不要逾期投诉。4、如果购买到假货投诉时,不要不切实际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